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宁波市教育局、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员工工作部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经员工本人申请、学工办初审、学院审定,现将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8日-10月2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学院学工办反映,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班级、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芦美丽,SC404-3室。
电话:88130032,邮箱:6231065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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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8日